针对消费欺骗山东开展餐饮业计量专项监督检查

时间
2004-04-14

据新华社济南4月14日电(记者邓卫华)记者13日从山东省质监局获悉,为加强餐饮业的计量监督管理,制止利用违法计量手段欺骗消费者的不法行为,山东省从13日起,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餐饮业计量专项监督检查。

此次检查的餐饮业包括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饭店、酒店、饭馆、菜馆等,检查内容包括:一是餐饮业经营者是否配备了与其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计量器具,在用计量器具是否经过了检定,是否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、编号、出厂合格证书或进口计量器具检定证书,是否为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,计量性能是否符合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。二是餐饮业经营者销售散装啤酒,是否按照《关于加强啤酒量杯监督管理的通知》要求,配备了有固定标称容量和明显高度标记的量杯、液体量提等定量容器,刻度标记是否清晰完整,是否有“中国强制检定”标记CCV,是否正确使用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L(升)进行标价和贸易结算。三是餐饮业经营者是否存在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违法情况,是否明示计量操作过程,是否存在伪造数据、缺斤短两等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。四是餐饮业经营者是否配备了专(兼)职计量管理人员,餐饮业经营者销售的菜肴、主食等是否在菜单中明确标注了净含量或主要原料净含量的配比。

山东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指出,此次检查将坚持重点整治和长效监管相结合的原则,在对餐饮业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,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餐饮业的计量监督管理,规范餐饮业的计量行为,建立餐饮业长效计量监管机制。通过此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,确保受检餐饮业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100%,违法计量、缺斤短两等坑害消费者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;力争3年内实现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餐饮业在用计量器具平均受检率达到90%以上的基本目标,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餐饮业的计量监管明显加强,餐饮业计量环境明显改善。